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睫老闆假睫毛廣告不實罰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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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2-27 06:00:00 台灣新生報 【台北訊】

 

 

 

愛美女性要注意了!公平會表示,「優美行」與「睫老闆美妝百貨公司」有關假睫毛產品涉廣告不實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廿一條第一項規定,各處新台幣五萬罰鍰。

 
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,優美行在網站銷售假睫毛商品,其中亮眼一對假睫毛F-五商品,廣告內容標示產地為「臺灣」,與自緬甸等國進口事實顯不相符。

 

此外,睫老闆廣告DM所推銷產品,包括假睫毛、假睫毛膠水等相關商品,宣稱「產品皆由台灣製造」,經調查發現,睫老闆美妝百貨公司假睫毛商品製造地為越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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